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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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226posgy004 | ||
| 标 题 | 保租房价格标准及申请条件 | ||
| 姓 名 | 顾** | ||
| 手 机 | 184****8943 | ||
| 身份证号 | 5329**********0025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2月26日 |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在江城县务工的人员,听说,江城目前建设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想咨询下江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标准是多少?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吗?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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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江城县2023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指标360套,地点位于江城县勐烈镇红疆村石头寨,目前已建设完毕并已开始配租,小区名称定位江岸家园,具体房源有60㎡户型(电梯房)150套,两室一厅一卫一厨一阳台;70㎡户型(电梯房)162套,两室一厅一卫一厨一阳台;80㎡户型(电梯房)48套,三室一厅一卫一厨二阳台。 江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是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按照评估价的85%确定的,按程序报价格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租房价格在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调整,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经专业机构评估,江岸家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12.75元/㎡/月,停车费用小区内600元/年,小区外500元/年,物业费1.2元/㎡/月。 申请人需满足: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江城县户籍或在江城县就业、长期居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江城县城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没有享受其他形式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经认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群体。 申请时候需提供:《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本县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县户籍人员提供在江城县的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证明合法就业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以及江城县房产查询证明及不动产查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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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江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