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 7002/20250123-00001  公开目录 : 2024年  发布日期 : 2025-01-23
 主 题 词 :  发布机构 :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3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价格和收费2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3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重大建设项目5条、机构职能1条、重大决策8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4年我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所以并未产生相关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并遵照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完善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文件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更新维护平台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五)监督保障。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收费标准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需要进一步拓宽,现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需不断完善。二是信息政策不完善。会忽视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披露政策,从而使政务公开工作受到限制。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江城县发改局细化责任落实,由政策法规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清晰明确。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门户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要求,每年对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优化网站版块和栏目设置,及时解决自查、测评发现的问题,加大工作动态、行业发展相关信息发布力度,及时更新信息,网站的服务实效性明显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