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城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2-22   作者:江城县司法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 7009-/2022-0222001  公开目录 : 2021年  发布日期 : 2022-02-22
 主 题 词 :  发布机构 : 江城县司法局  文  号 :

江城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城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群众,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县司法局依托江城县政府网站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江城县司法行政”,全年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条,其中司法行政工作动态16条,通知公告6条,以及各类机构设置等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2021年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97条,累计订阅量1万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12269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渠道单一。仅仅依靠江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尚不全面,与公众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内容参差不齐。存在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不高、不够全面,群众知晓度、参与率不高。三是现阶段由于业务股室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需公开内容边界认识不到位,导致公开内容单一,未做到信息公开全覆盖。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培训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业务不熟、沟通不足、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加以整改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内容、提升信息质量,同时健全信息公开与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