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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县财政部门关于江财农〔2025〕108号文件的通知(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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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江财农〔2025〕108号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江财农〔2025〕10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11.0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5年调整中央衔接资金111.06万元 资金预算年:2025年 公开部门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3721142,12345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科局、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为发挥衔接资金最大效益,现将原《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财农〔2025〕9号)下达至县农科局的项目资金共计111.06万元,重新进行调整下达至县自然资源局江城县宝藏镇水城村、良马河村粮食安全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现就资金调整情况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请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的通知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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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项目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