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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县财政部门关于江财农〔2025〕83号文件的通知(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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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江财农〔2025〕83号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资金的通知 文号:江财农〔2025〕8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51.08370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资金251.083704万元 资金预算年:2025年 公开部门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3721142,12345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资金的通知 县住建局: 根据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及《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资金项目投资及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江农科发〔2025〕22号),现将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资金251.08370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请你单位在收到项目资金后,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的通知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请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实施,严格规范项目采购程序,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度,落实项目资金报账制、公告公示制,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要在项目村、组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加强项目的痕迹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督查,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江城县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 资金分配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财政局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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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江城县2025年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结余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