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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县财政部门关于江财农〔2025〕52号文件的通知(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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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江财农〔2025〕52号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号:江财农〔2025〕5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98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5年度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1983万元 资金预算年:2025年 公开部门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3721142,12345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勐烈镇、国庆乡、嘉禾乡、宝藏镇、整董镇、康平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县茶特中心、县供销社、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园区、曲水镇中心卫生院、江城县边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城县思源学校、国庆乡中心完小、县民族中学、曲水镇中学、康平镇和平寨小学、康平镇勐康小学、勐烈镇牛洛河小学、宝藏镇中心学校: 根据《2025年度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援建协议书》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江农科发〔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1983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2025年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共13个,资金1983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7个,1330.5万元,占比67.1%;乡村建设类2个,74.5万元,占比3.75%;文教卫生类4个,578万元,占比29.15%。(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二、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进度申请拨付。第一次项目施工协议签订,预付启动资金50%;第二次项目完成过半,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40%;第三次待项目验收通过、出示审计报告、质保期后拨付剩余的10%。江城县综合培训项目和购置项目100%全额拨付。 三、项目管理 (一)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挪作他用。 (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逐一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出具决算和审计报告,提交完整的项目验收报告。 (三)要按照援滇工作机制和程序,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法人、项目执行人,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全面启动实施。按照新增定点帮扶项目计划明确的项目名称、类别、受援地、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预算、援建方式、节点目标等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四)项目建设中,要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前后,将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和项目管理单位监督,加强项目后续管理,使建成的项目长期发挥作用。 附件:2025年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分配表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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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财农〔2025〕52号附件:2024年中国宝武定点帮扶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