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 江城县财政部门关于江财农〔2025〕44号文件的通知(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江财农〔2025〕44号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的通知 文号:江财农〔2025〕4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140万元 资金预算年:2025年 公开部门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3721142,12345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的通知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的通知》(普财农〔2025〕4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14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用于实施劳务协作项目,支出列入2025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按照上海市批复的帮扶项目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绩效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此次一并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请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 1、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分配表 2、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
|
附件【附件1: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切块到市部分)分配表.xlsx】 附件【附件2: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