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藏镇人民政府关于宝藏镇小集镇商铺的
招租公告
为推动宝藏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助力本地经济发展,宝藏镇集贸市场内村集体经济房屋(一期5-201面积为21.08平方米、5-202面积为28.52平方米),(一期2-2-201面积为806平方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
资产位于宝藏镇集贸市场内,具体为一期5-201、5-202,一期2-2-201,资产所有权属于宝藏镇海明等6个村,现状物为毛坯,分开出租,租赁面积以现场实测面积和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可用于茶叶、咖啡、水果等本地农特产品展示、销售、推介中心等。
二、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招租约定
(一)出租期限:资产按现状招租(资产实际状况以实物为准)。合同租赁期限为1—1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具体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租赁期超过3年的,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租金上调5%。
(二)经营用途:不能用于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最终根据商业业态,确定经营用途。
(三)租金收取:采取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按年度支付,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缴纳至对公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出租风险担保之用,金额为3个月租金。由出租方出具收据,不计利息保管。租赁期满,承租方在不拖欠出租方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退租时,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经营管理:承租方自行负责前期经营注册报批的相关手续与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迎检工作。
(六)招租方式:招租底价可通过竞价谈判等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租金不含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招租公告期满后,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可以直接按招租价格签约;若同一个位置有两个及以上的意向承租人,以邀约意向人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七)招租政策:根据承租人承租面积大小与经营业态情况给予2个月装修免租期,此期间不收租金,但承租人进场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承租方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报名事项
(一)承租方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限时招租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咨询时间(8:00-11:30、14:3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联系方式:宝藏镇人民政府,0879-3831009。
宝藏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