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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来源:     编辑:jc     阅读次数: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江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坚持以学促干,夯实法治思想根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并实行“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纳入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领导干部就职前向宪法宣誓65人次,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1人次。二是持续加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制定《江城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其他相关县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对标230项指标体系的目标任务,细化分工、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项项出成效。三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编制完成《江城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江城县各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并予以公布,明确乡镇基本职权82项,赋权乡(镇)行政权力事项95项。二是优化公共服务环境。按照1+8布局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承接2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相关事项,成立26个“一件事”工作专班。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30家,进驻事项达111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37%,全程网办率88.35%,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好评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9.62%,“12348”热线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三是加强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工作,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县级“双随机”抽查计划,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规范操作流程和时效规定,实现了工作流程、执法力度和监管手段“三统一”,全县共归集各类信息14000余条。

(二)行政制度依法完善。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扎实开展制定起草、备案审查、后评估清理等各项工作,报备率、审查率、规范率达100%。截至目前,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废止6份、继续有效2份、修订完善使用2份。二是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涉法事务论证、合法性审查、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先后聘请云南五木、云南乾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2024年,法律顾问团队共向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0余项,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三是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化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保留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市场局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下设勐烈、整董、康平、曲水、宝藏、嘉禾、国庆7个执法中队,分别在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牌子。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各乡(镇)综合执行执法队伍事业编制39名。为建设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对县级部门及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指挥调度,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科学民主合法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纳入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对实施的难点、热点等问题开展督查调研,研究对策和建议。2024年3月20日,通过江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江政办发〔2024〕5号),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项,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项,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率、合法性审查率和集体讨论率均为100%。

(四)行政执法文明公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规范、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县44家行政执法主体均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给予公示,办理案件一案一册,全过程影像记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范围。二是以案件评查作为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为抓手,组织开展案卷评查。2024年,对全县14家行政单位58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出13件“优秀”等级卷宗、33宗合格卷宗和12宗“不合格”卷宗,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强化问题整改。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县88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五)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一是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共13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力争把行政争议化于萌芽、止于诉前,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扎实抓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依法按时答复率达100%;依法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办理“12345热线”881余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六)突出法治为民,基层治理成效显著。一是扩大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1件,其中民事18件、刑事146件、认罪认罚347件,法律咨询91次,代书法律文书76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3.3万余元。二是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组建各类调解委员会66个、新建知识产权调委会1个,建成“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2个。全县1051名调解人员全部实现电子持证,组建了30人的调解专家咨询库,2024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申请746 件,调解成功 668 件,调解成功率为90%;排查纠纷157次,预防纠纷68件;完成以案定补443件,涉及金额9.44万元。三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优化完善72支729人普法队伍,开展法治宣传1125场(次),举办法律宣讲95场次,受教育人次达12.3万余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332名,建设法律明白人工作室2个,分别为勐烈镇桥头村杨六英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和国庆乡法律明白人普应卫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日益提升。一是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狠抓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期排查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应急预案(方案),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43个应急避难场所,553个自然村均设有临时转移避险安置点,其中县城设立应急避难场所2个,7个乡(镇)均设定了直升机临时起降场点。组建消防综合专业性救援队伍1支30人,非专业性救援队伍14支1066人。开展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演练608次,紧急避险转移群众745人次。二是认真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调整补充水库、电站、山洪灾害点、堤防等重要水利设施汛期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实现转移避险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江城县连续10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连续38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县委书记、县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汇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全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江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均衡,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问题还较突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四是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压实层级责任,细化推进措施,不折不扣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聚焦多元化解纠纷,在维护和谐稳定上持续发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多元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狠抓法治队伍建设。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