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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醒】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绷紧防溺水安全弦,守护家中孩子平安!

发布日期:2026-07-10    来源:     编辑: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阅读次数:


广大外出务工乡亲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多雨,河道、水库、池塘、沟渠工地积水坑水位持续上涨,未成年人溺水进入高发危险期。我县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家中子女多由老人、亲友代为照看,远程监护薄弱日常看管缺位,溺水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为切实强化外出务工家长的监护责任,全力保障留守儿童及外出务工子女生命安全,现就防溺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外出务工不免除法定监护责任

在外务工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法定监护人,离家务工不意味着监护责任的转移或免除。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应落实以下措施:

1. 尽量保持每日视频电话沟通,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到知孩子去向、知同行伙伴、知活动地点、知归家时间。

2. 外出务工前,务必委托具有照料能力的成年人代为看管子女,并主动将托管情况告知村(社区)及学校。严禁低龄儿童独自居家或无人看护外出。

3. 加强与受托老人、亲友的沟通联系,重点关注午后、傍晚、周末、假期等危险时段,反复叮嘱子女远离各类野外水域。

4. 主动对接学校教师及村级网格员,及时掌握子女在校及居家动态。出现看管空档时,应及时协调邻里或亲友临时照看。

二、切实履行受委托看管人监护职责  

家中祖辈及代为照料的亲属,不因农事、家务等原因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看管,须严格教育所看管的未成年人遵守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结伴到水边玩耍;

3. 不准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下水;  

4. 不准到水库、河沟、鱼塘等无防护设施的野外水域嬉戏;  

5. 不准前往水深、陌生及危险水域逗留;  

6. 不准未成年人盲目下水施救落水同伴。

三、防溺水施救与自救要点  

(一)同伴溺水时的正确做法  

1. 发现同伴溺水时,不得擅自下水施救;  

2. 应立即大声呼救,向周围成年人求助,并拨打110或119报警;  

3. 寻找救生圈、木板、竹竿等漂浮物抛向溺水者;  

4. 不得手拉手施救,防止被落水者拉入水中,导致连环溺水事故。  

(二)万一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 保持冷静,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 放松全身,使身体漂浮于水面,头部露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 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按压;  

4. 如水中突发抽筋且无法靠岸,应立即求救。若周围无人,可深呼吸后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孩子安全不容忽视,监护责任重于泰山。请全县广大外出务工乡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常叮嘱、多关心,与托管人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守护孩子平安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