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江水保备〔2026〕11号
项目 名称 | 整董镇整董村勐桑洛文旅融合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江城县整董镇整董村村委会西北侧,行政区划隶属于普洱市江城县整董镇,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1°30'49.91",北纬22°28'52.62"。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84826 |
起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 2026年9月7日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整董镇人民政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727015230212T |
地址:江城县整董镇曼景路2号 电子信箱:/ |
法人代表:粟珍珍 |
授权经办人姓名:罗宗伟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