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以来,江城县降水偏少、气温偏低,天气气候异常。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县2026年春季、初夏区域性气象干旱、冰雹等灾害性天气较常年偏多偏强,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将持续偏高,抗旱、防雹和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和《普洱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县人民政府决定根据极端气候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视天气情况适时开展。
二、作业地点
国庆乡苘麻河水库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整董镇曼畔、曼滩、曼景寨、橄榄坡4个人工影响天气流动作业点,康平镇老富寨、半路寨2个人工影响天气流动作业点。
三、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作业用具属公益性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依法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作业采用固定式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发射系统,所用弹药为JFJ-1A型、BL-1A型火箭弹。由于弹药为火工品,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距离火箭作业点半径20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三)正常情况下,火箭弹发射后在空中爆炸,弹头、弹体以自毁形式撒落地面,作业期间如听到较大的炮弹爆炸声,请勿惊慌。
(四)因生产工艺或弹药本身原因(如受潮),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未爆炸而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火箭弹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爆炸火箭弹或弹骸,或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辖区派出所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气象局处理(联系人:刘江华,联系电话:0879-3723964)。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增雨防雹火箭弹图解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