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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7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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