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被检查单位名称
江城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检查范围
2024年度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一、检查的依据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企业会计准则、《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普财会监法(2025)13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二)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月21日--7月31日。
三、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组长:姜琼波
检查组成员:陈盈愿、李春云
四、检查方案及编制日期
2025年7月15日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上一条:江城县2025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公示
下一条:江城县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