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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来源:     编辑:江城县国土资源局     阅读次数:

反馈问题

编号X3YN202405180019

问题描述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星光耀木材加工厂违法占用林地和耕地5.417亩,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反映后其违法行为仍然未消除

整改时限

2024 年12月31 日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通过5月20日入户对普洱市江城星光耀木材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做拆除动员思想工作及宣传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后。该木材加工厂的负责人意识自己行为后主动拆除整改。在普洱市江城星光耀木材加工有限公司拆除整改过程中,相关职能单位对普洱市江城星光耀木材加工有限公司自行拆除进行全程监督,在拆除过程由于该木材加工厂拆除能力有限,困难重重,县人民政府本以人为本的宗旨,协助木材厂责任人开展拆除复垦工作。

普洱市江城星光耀木材加工有限公司计划用40天时间完成普洱市江城星光耀木材加工有限公司拆除复垦土地并种植林木工作。整改复垦工作分5个工作接点进行,具体计划工作时间段如下:

1、计划5月21日至5月29日完成彩钢瓦大棚的顶棚拆除。于5月21日中午组织电力部门进行断电,召集1辆大吊车、5辆挂车、2辆叉车、1辆上货车开展拆除搬迁及复垦工作,同时动用专业拆迁队伍配合彩钢瓦大棚房的顶棚拆除,同时推进生产材料的转运工作;

2、计划5月30至6月7日完成机器转运。顶棚拆除后由外向内的进行机器转运,转运前由专业人员先做好机器的拆除工作,组织人员全程监督拆除搬迁工作,确保拆除及转运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3、计划6月8至6月23日完成地板清理。机器转运的同时由外向内进行水泥地板清理,组织2-3辆破碎机敲碎水泥地面和水泥墙体,用货车清运建筑垃圾,同时对外围的木材进行转运。

4、计划6月24至6月26日完成种植。机器等建构筑物完成转运后雇佣3人进行复绿种植工作,由林业部门提供树苗及相关化肥。

5、计划6月27至6月30日做好收尾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验收整改成果,并对本次打击违法占地行为做有关宣传报道,为管控非法占地整治及可能发生非法占地的势头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协调好木材厂下步选址用地事宜,确保依法执法的同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用地,为江城县增加就业岗位及经济收入。

整改时限:2024630日前

责任单位:勐烈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

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该公司彩钢瓦大棚顶棚已全部拆除,厂房内部的生产材料、机器等已全部完成转运,通过货车运输胶合板、单板,共计315吨,已完成5.417亩土地复垦并种植相关植物。


牵头单位和联系电话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879-372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