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请与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单位名称 | 普洱江城中物智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南麓社区零工市场 |
法定代表人 | 刘博洋 |
注册资本 | 贰佰万元整 |
许可经营事项 | 劳务派遣 |
有效期限 | 2025年3月17日至2028年3月16日止 |
监督举报电话: 0879-3721266
特此公告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