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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地块国土空间 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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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控,为提出规划条件和核发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局组织编制了《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依法组织《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活动,现将《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在江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一、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二、本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最终解释权归江城县自然资源局、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公告期限: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27日(30日); 四、通讯地址:江城县勐烈大街139号江城县自然资源局,江城县勐烈镇惠民路2号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电子邮箱:gtzy001@126.com、jc0879@126.com; 六、联系电话:0879-3722279、0879-3723379;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草案)相关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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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明牧场光伏发电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稿17:23.ppt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