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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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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江城县审计局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4日,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江城县)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同步开展了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两个专题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8011万元,支出总计21703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0979万元。 (二)政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8762万元,支出合计7368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08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1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323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24万元。 (五)“三保”经费执行情况 2024年度“三保”经费实际执行数为7949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56879万元,保运转支出348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9140万元。 (六)“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为83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6.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52万元;公务接待费139.12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末,江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61810.8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80689.97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81120.92万元。 (八)资产采购管理情况 江城县2024年度预算采购计划资金(财政性资金)共计9597.7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294.48万元。 (九)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2024年末江城县财政局共设有专户7个。 (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4年江城县收到新增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券共计46500万元,完成置换46500万元,余额0万元。2024年无新增专项债券项目。 (十一)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江城县财政局下达江城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共计333.53万元,截至2025年4月底,江城县卫生健康局支出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共139.78万元,完成项目3个,正在推进项目6个,尚未启动实施项目1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 1.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未归并到位。 3.擅自调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 4.3项一般性支出未有效压减。 5.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7.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采购数据审核监管不到位。 8.卫生健康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执行率低。 9.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发现问题:江城县卫生和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未按规定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对“两癌”筛查个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不严格;江城县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免费“两癌”筛查;未制定乡村医生定额补助项目补助方案,补助标准不明确,未对下级医院进行有效指导。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函。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进行认真整改,情况如下:下达了上年未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0.58万元;组织业务股室进行政策文件学习,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归并执行;对调整用途的3笔资金做了指标恢复处理;上缴非税收入35.92万元;梳理未办证资产信息、办证材料清单,建立台账并动态管理;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地方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衔接工作;积极对接卫健部门,梳理资金需求,督促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保障,截至2025年10月30日已支出卫生健康三年行动计划资金37.44万元。 针对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健局积极整改,情况如下:制定了《江城县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江城县消除麻风病危害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江城县人民医院制订《上海援滇医疗人员保障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全面梳理筛查人员信息,更正相关数据。 四、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县财政局应严格审核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操作流程,加强预算支出监管;加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及时上缴县级国库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督促县国资委按规定及时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加强财务监管和信息报送审核,提高数据准确性等整改要求。 另外,针对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题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县财政局应督促县卫健局和资金实际使用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资金使用单位项目预算执行;县卫生健康局应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并制定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二是强化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清理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功能重叠、内容相似的项目库,推动项目库与预算编制系统的深度对接。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与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