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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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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慢性病发病率增长势头,提升慢性病防控水平,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等精神,结合江城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国家、省、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相关政策和部署,以推进健康江城建设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思路,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全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江城建设。 (二)具体目标 到2024年底通过现场考核验收,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共涉及政策发展(60分)、环境支持(35分)、“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体系整合(30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监测评估(30分)、创新引领(35分)等八个方面内容,共计24个大项、63个小项、135个考核指标。 (一)政策发展(4个大项,11个小项,60分)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1)成立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创建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联络员会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创建办) (3)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10分)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预算经费执行率100%。(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2)按规划或计划安排慢性病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1)将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创建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将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统计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采用问卷调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1)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二)环境支持(4个大项,13个小项,35分)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村(社区)(村(社区)指村/居委会)、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其中:健康村(社区)占辖区村(社区)总数≥30%,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健康村(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按照国家标准选择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少于4类。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4分) 各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将检测结果输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1)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设备完好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地要免费或低收费向村(社区)居民开放。(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有体育场地的单位)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覆盖率≥80%;结合单位特点,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所有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1)辖区内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辖区内禁止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2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个大项,5个小项,20分) 1.开展专题宣传(5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宣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和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围绕“三减三健”内容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常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局) 2.开展专项活动(15分) (1)慢性病综合防治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村(社区)的村(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1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家庭、进村(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的“五进”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体系整合(2个大项,5个小项,30分)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创建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2)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3个大项,8个小项,20分)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6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疾控中心)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覆盖范围。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疾控中心)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小学校)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9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并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健康指导员培养和体育指导员培训一并进行。〔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鼓励村(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村(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村(社区)覆盖率≥50%。〔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6个大项,15个小项,70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不低于70%的各乡(镇)卫生院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项技术并提供服务;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3)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各乡(镇)卫生院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简称“集采药品”),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国家集采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国家集采药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村(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村(社区)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需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监测评估(2个大项,3个小项,30分)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创建示范区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八)创新引领(1个大项,3个小项,35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1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村(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总结有创新、特色的案例(15分)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创建示范区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10分) 创建示范区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力争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30日以前)。成立创建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及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抓好资料准备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3年7月31日以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的相应工作和《目标责任书》任务,并收集整理示范创建工作资料。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部门与乡(镇)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网络申报阶段(2023年8月31日以前)。做好省级初步评审工作准备,同时向省疾控中心提交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请表,完成网络申报。 (四)整改完善阶段(2023年9月—2024年6月)。全面围绕网络评审和现场检查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五)自查迎检阶段(2024年7月—10月)。接受省、市级专家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总体领导、指挥和协调。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健康管理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按时完成创建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配合。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创建示范区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项工作联络员,按要求参加联络员会议,及时汇报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情况,负责涉及本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并根据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时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管理体系、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对工作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将督导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影响最终评审考核结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江城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江城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江城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江城实际,成立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龙德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存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燕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牟 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存有 县发改局局长 卢常青 县工信局局长 张 雄 县教体局局长 毛卫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松 县民政局局长 邱承胜 县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杨剑东 县人社局局长 姜 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伟 县住建局局长 杨文广 县交运局局长 杨丽娅 县文旅局局长 张佳佳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夸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 云 县统计局局长 王红美 县医保局局长 张 权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 承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 曦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龚夕湉 团县委书记 白 巍 县妇联主席 窦玲玲 县残联理事长 胡睿东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永波 勐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粟珍珍 整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德飞 康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顺安 曲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东陶 宝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白 俊 嘉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施子圣 国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技术指导组、健康教育宣传组。 (一)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办公室 主 任:杨 燕 县卫健局局长 副主任:张佳佳 县卫健局副局长 刘红兵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冬梅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罗 月 县工信局市场流通股股长 白显解 县教体局体卫艺专干 李 锐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股长 李 旭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蔡皓盛 县住建局环卫绿化站站长 李海萍 县文旅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林 欣 县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杨飞飞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陶自福 县医保局工作人员 姜 娴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斯福 县卫健局工作人员 李向明 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 罗淑敏 县卫健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林 欣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日常工作;制定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指导方案,并实施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负责资料收集和网络申报。 (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组 组 长:张佳佳 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冬梅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邵志良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杨自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白显解 县教体局体卫艺专干 林 欣 县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罗 月 县工信局市场流通股股长 蔡皓盛 县住建局环卫绿化站站长 杨飞飞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李海萍 县文旅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姜 娴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 路 县疾控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科长 付红丽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联络员:罗 路 工作职责: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做好健康加油站/健康小屋、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超市、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团、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街区创建业务培训、申报资料收集、现场评估、考核验收。 (三)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技术指导组 组 长:潘富强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白 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林 欣 县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白显解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专干 何惠兰 县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 付红丽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联络员:何惠兰 工作职责:负责对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技术指导,组织做好业务培训、技术操作指导及现场质控,严格按照窝沟封闭适应症的标准规范操作,定期组织开展窝沟封闭及复查窝沟封闭质量。 (四)健康教育宣传组 组 长:胡睿东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罗 艳 县政府总督学 青文盛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刘红兵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白显解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专干 林 欣 县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李庆华 县人民医院科教科科长 段柳叶 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 付红丽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联络员:付红丽 工作职责:围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专题宣传及专项活动,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指导健康村(社区)创建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组建、招募、培训;通过多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领导小组及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创建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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