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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第十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充公示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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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5001)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对江城县第十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示内容作出修改补充。 江城县第十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示已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公示期间经核查发现,宝藏镇良马河村布麻下新二组公岗人员曹东、康平镇曼老街村香烟树河小组公岗人员李应兵,于12月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依据《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上述情形属于“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现决定对曹东、李应兵两名人员予以清退,并对宝藏镇良马河村布麻下新二组公益性岗位空缺人员进行替换公示。 本次涉及清退人员共2人,补贴金额合计1600元;替换1人,补贴金额合计800元。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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