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3年3月15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朱 毅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地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建华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保留待遇。
李 龙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刘 伟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倩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陶汝燕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艾 南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洁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白佳召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王 漪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普春华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侯金松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 荣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 海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存有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张利云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夏云东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盛坤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 海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马晓荣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赵 坤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娅波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待遇。
蒋双平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待遇。
胡兰花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曾 皓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整董镇副科级领导职务(继续执行试用期),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整董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鲁 华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蔡梦思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曲水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曲水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陶国军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宝藏镇副科级领导职务(继续执行试用期),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宝藏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戴志华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嘉禾乡副科级领导职务,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嘉禾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杨赵龙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庆乡副科级领导职务(继续执行试用期),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庆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