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城县肉牛产业发展申报指南》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江城县肉牛产业发展申报指南》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江城县肉牛产业发展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普洱市加快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金融支持普洱市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和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发展肉牛产业的投资引导作用,规范奖补资金申报程序,强化政策落实,根据《江城县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江办发〔2021〕47号),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优化肉牛产业区域布局,转变养殖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控体系,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占比,带动群众养殖积极性,进一步做强做大肉牛“全产业链”,促进农民可持续增收。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全县肉牛存栏达9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牛存栏达3.7万头以上),出栏5万头以上,肉牛产业总值达6亿元以上;力争培育5个万头肉牛示范乡(镇)、20个千头专业村、3个千头示范场、400户百头养殖大户。
二、政策扶持内容及申报程序
(一)重点乡(镇)、重点村、养殖示范场和百头养殖大户奖补
1.奖补范围及标准。2021年—2025年,全力打造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对年末肉牛存栏达10000头以上的乡(镇)、存栏达3000头以上行政村、存栏达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和存栏达100头以上的养殖户实施一次性奖补。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县财政对达标乡(镇)、村、养殖场和养殖户奖补。每个万头示范乡(镇)给予奖补30万元,每个千头专业村给予奖补10万元,每个千头养殖示范场给予奖补10万元,每个百头养殖大户给予奖补2万元。
(二)牛群增量补助
1.补助范围及标准。鼓励养殖户引进优质育龄母牛和开展“冻精改良”工作。2021年—2025年,对养殖场(户)养殖能繁母牛存栏达10头以上,每冻改扩繁1头犊牛且在县域内养殖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奖补500元,达到市级奖补条件的申请市级奖补资金,县级不再重复奖补。
3.申报材料。以每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为基数,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按要求向乡(镇)递交材料,乡(镇)汇总后及时向县农科局、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①养殖肉牛1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冻改”杂交犊牛补助资金申请表;②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数(免疫户口册、免疫档案核定数);③肉牛产业动态统计表;④申请单位营业执照;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冻改记录(冻改时间、供精站点);⑦犊牛出生时照片;⑧公示(本行政村内公示)情况;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办理的优先支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优质饲草料种植补助
1.补助范围及标准。为保障全县饲草料的供给,2021年—2025年,对县内养殖户(不含企业)在合法地块新集中种植皇竹草、巨菌草、黑麦草等多年生优质高产牧草2亩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牧草自用养殖肉牛的,每亩给予补助200元,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元,享受过项目资金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2.申报主体及条件。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报的原则:①县域内新种植牧草自用于肉牛养殖的;②种草未享受过项目资金;③土地性质合法。
3.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养殖户按要求向乡(镇)递交材料,乡(镇)汇总后及时向县农科局、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①养殖户优质饲草料种植补助申请表;②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数(免疫户口册、免疫档案核定数);③肉牛产业动态统计表;④土地性质证明材料;⑤种植图片;⑥村级公示情况。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5.验收标准。①牧草品种:皇竹草、巨菌草、黑麦草等多年生优质高产牧草;②植被盖度:一般地区植被盖度≥70%,特殊地区植被盖度≥50%。
6.验收程序。村委会核查公示→乡(镇)审核验收→县级抽查复核。
(四)养殖户牛舍建设补助
1.补助范围及标准。为调动散养户养殖积极性,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激励农户养殖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对持有合法手续新建牛舍不低于60平方米,养殖肉牛存栏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平方米给予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享受过项目资金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2.申报主体及条件。按属地管理自愿申报的原则:①江城县户籍居民新建或改扩建牛舍的;②新建或改扩建牛舍建设未享受过项目资金。
3.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按要求向乡(镇)递交材料,乡(镇)汇总后及时向县农科局、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①养殖户牛舍建设补助补助申请表;②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数(免疫户口册、免疫档案核定数);③肉牛产业动态统计表;④土地性质证明材料、⑤牛舍建设图片;⑥村级公示情况;⑦运输交易证明。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5.验收标准。①牛舍功能齐全:食槽、过道、牛床、堆粪场、排污沟、化粪池等;②牛舍结构:钢结构+彩钢瓦、钢结构+石棉瓦等合理结构;③地板:水泥砂浆、砖块铺垫;④设计规模:按6㎡/头计算。
6.验收程序。村委会核查公示→乡(镇)审核验收→县级抽查复核。
三、金融支持
根据银行机构评定,为发展肉牛产业的农户提供贷款,贷款额度控制在30万元及以内(额度由银行机构评定),由县财政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三年。贴息贷款采取“肉牛+保险+信贷”模式:
(一)“肉牛+保险+信贷”模式运作流程。有购牛需求的养殖户贷款申请表提交至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汇总后提交至银行机构,银行机构根据需求表对农户信息评估核查,确定贷款授信金额并反馈给农户,农户根据贷款授信金额到合作企业认购肉牛(能繁母牛),并与企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企业以薄利保本为前提出售肉牛(能繁母牛),农户先支付20%(含保险)的购牛资金,由企业为农户认购的肉牛制定耳标,以每头肉牛价格80%确定保险金额,按3.5%费率确定保费统一购买保险,银行结构见保单后将剩余80%购牛资金(贷款金额)打至银行公司账户,企业将养殖户选购好的肉牛(能繁母牛)发放到农户手里,贷款由政府按3.85%基准利率贴息三年。企业在今后农户养殖过程中提供配套服务。农户可自行出售所购买肉牛,在无销售渠道的情况下企业以不低于市场价回收肉牛。农户在后续养殖中所得资金和理赔款项优先归还贷款。
(二)“肉牛+保险+信贷”模式合作企业要求。一是企业、合作社征信良好,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健全;二是拥有标准化养殖场,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建设牛舍不少于2栋,每栋能够饲养肉牛100头以上,拥有充足的牛源和购牛渠道;三是拥有技术团队,至少配备2名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和1名冻改人员。能保证“肉牛+保险+信贷”模式的正常运行。
(三)合作企业申请方式。申请遵循自愿原则,企业、合作社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交申请表,行政村(社区)审核(是否符合要求)通过后将申请书递交至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递交县农科局审核,分别报承贷银行和保险公司备案,企业、合作社到承贷银行开通公司账户后即可参与“肉牛+保险+信贷”模式。
四、审核程序
(一)乡镇审核。各行政村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提交至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材料,组织财政部门、农业综合服中心对行政村(社区)、养殖场(户)等上报的各项奖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验收合格并公示后上报县农科局。
上报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
(二)县级审核。县农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文件、补助资金汇总表、奖补资金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会同财政局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结果由县农科局在江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的项目,县农科局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不予支持。
五、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科局审核公示结果及项目资金来源,分类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肉牛产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成立县肉牛产业发展工作专班:
领 办:许文东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协 助:岩 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统 筹 协 调:周宏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负责人:陶卫春 县农科局局长兼县委农办主任
配合部门负责人:周文彬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主任
李存有 县发改局局长
卢常青 县工信局局长
姜 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邱承胜 县财政局局长
杨文广 县交运局局长
陶应春 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局长
周 强 县农科局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 忠 县林草局局长兼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梦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颈松 县水务局局长
陶汝燕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徐正宏 江城振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鹏 县供电局局长
李子富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黄显涛 农行江城支行行长
李芋霖 太平洋保险公司江城支公司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周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肉牛产业日常事务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专班牵头部门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肉牛产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县肉牛产业发展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肉牛产业项目建设;县工信局负责重大项目网络建设,确保网络安全运行,落实好精深加工、产品营销、科技创新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县金融办负责落实好“肉牛贷”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尽快出台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县投资促进局负责产业招商引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政策,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负责做好肉牛养殖场环评和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林草局负责做好肉牛产业发展涉及林地手续的办理,草地资源发展管理等工作;县农科局负责制定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疫病防控、牛舍规划建设指导及牧草种植的培训与指导等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肉牛产业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保证肉牛产业饮用水供给;县交运局负责重大项目道路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县供电局负责肉牛养殖场(户)输电线路的架设与安装;县信用社、农行江城支行负责落实肉牛产业发展信贷资金;保险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程序按要求及时纳入保险和开展理赔,降低农户养殖风险;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本辖区肉牛产业,根据任务目标,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档案台帐,认真做好产业数据统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养殖大户成立合作社,全力推进千头专业村建设,指导和组织项目申报,坚持实事求、“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保证验收结果的真实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肉牛产业发展政策,打造养牛声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肉牛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指导作用,养殖户、养殖合作社主体作用和养殖能手的带动作用,通过算账对比、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农户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技能,积极参与肉牛产业发展。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肉牛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级综合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肉牛产业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对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项目,逐年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对辐射带动能力强、拉动产业快速发展的企业和合作组织进行重点奖励。
附表:1.重点乡(镇)奖补资金汇总表
2.重点村奖补资金汇总表
3.养殖示范场奖补资金汇总表
4.百头养殖户奖补资金汇总表
5.养殖肉牛10头以上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冻改”犊牛补助资金汇总表
6.优质饲草料补助资金汇总表
7.养殖户牛舍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8.重点乡(镇)奖补资金申请表
9.重点村奖补资金申请表
10.养殖示范场奖补资金申请表
11.百头养殖户奖补资金申请表
12.养殖肉牛10头以上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冻改”犊牛补助资金申请表
13.优质饲草料补助资金申请表
14.养殖户牛舍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15.“肉牛+保险+信贷”模式企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