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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藏镇寻尚农业粮食初加工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31    来源:     编辑:江城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江水保备2026 7

项目名称

宝藏镇寻尚农业粮食初加工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普洱市江城县宝藏镇板河村石头寨组,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1°4320.76″,北纬22°386.39″。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79188

截止时间:2026812日至2026825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生产建设单位

 称:云南寻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6MAC6WG7J2A

 址: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宝藏镇板河村石头寨组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罗丽萍      

授权经办人姓名:罗丽萍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是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